A.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指示或變更意向書后的15天內(nèi),向監(jiān)理人提交變更報價書 B.變更工作影響工期的,承包人應提出調整工期的具體細節(jié) C.監(jiān)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長工期的施工進度計劃及相應施工措施等詳細資料 D.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變更報價書后的7天內(nèi),根據(jù)合同約定的估價原則,商定或確定變更價格 E.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該子目的單價計算變更費用